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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大学第一医院红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(二次) 采购公告
发布日期:(2023/12/01) 点击次数:2801

一、采购单位:西北大学第一医院

项目编号:XDYYCG2023-YN-HW-031

项目名称:西北大学第一医院红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(二次)

采购预算:人民币265000.00元

最高限价:人民币265000.00元

二、采购时间安排:

采购报名时间:截止2023年12月717:00前

采购会议时间: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
三、采购范围:

根据我院诊疗工作需要,拟购置红光治疗仪1台、妇科医用臭氧治疗仪1台、疼痛科医用臭氧治疗仪1台、中频治疗仪1台、超声雾化熏洗仪1台,供临床使用。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。

四、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、基本资格条件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: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(负责人)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
2、财务状况报告: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从2023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;

3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、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;

4、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;
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;

6、供应商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,不得有违法失信行为;不得是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“中等”“严重”及“特别严重”企业。

注:以上资质(资格)要求均为必备条件,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。

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1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出具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及投标产品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;
      2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(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)或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和生产厂家出具的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及投标产品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;
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五、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须知:

营业执照;组织机构代码证;税务登记证;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,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,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;

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(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)各一套,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。

采购报名地址:西北大学第一医院  办公楼四楼  招采办

 话: 029-82463680

     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西北大学第一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2月1日